玉米地里的大嫂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出境旅游是很多消费者的选择。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安全出游、愉快过节,1月17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境外旅游要做到七注意。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消费者在参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还要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等多方面进行衡量比较。一定要注意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合同,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在合同中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以及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内容,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
一些消费者到境外旅游,通常都要选购大量商品,在此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购物,切勿盲目跟风。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对于导游的、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保持应有的;在购买贵重物品前,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在购物前要仔细挑选,多看几家,评估其质量和价格,要选价最廉、物最美的,不要仓促购买,特别要防止买到冒牌的假货;购物后,还要主动购物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
根据国家有关,消费者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入境时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因此,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既要遵守当地的有关,也要参考入境免税限额,尽量在限额内消费。如果超出限额,需要在入境时如实申报并补交相应的关税。相关信息,消费者可以在海关网或拨打海关服务热线查询。
一些国家和地区为鼓励境外游客消费,对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物品实行退税政策。目前,包括欧盟主要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很多国家都实行了这一制度。消费者在境外标有“GlobalBlueTaxFreeShopping”(环球蓝联退税购物)的商店购物后,按关程序及时办理退税。
消费者选择通过平台购买旅游产品,一定要对所购产品认真了解,做到货比三家。要与平台确认好提供的服务项目、违约责任等详细内容。要保留好订单、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以防权益受损。
境外旅游消费者要提高自身权益的意识,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购物、以次充好、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益受损的相关,向组团的旅行社、平台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避免正面冲突,依法。
出境旅游,每个人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因此消费者要做到文明出游,杜绝在文物及建筑物上涂鸦、随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按吸烟、拍照等不文明行为,遵守当地风俗习惯,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