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今后,将有更多老人享受社会优待。日前召开的省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国老年益保障法》(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扩大了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覆盖面,将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的年龄从七十周岁调整为六十五周岁,这一举措可以使50多万老年人受益。
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本省范围内享受下列优待: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优先优惠乘坐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办理金融、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业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有关单位应当提供特需服务或者上门服务;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免费进入兴办或者给予资金支持的公园;进入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文体娱乐休闲场所票价优惠。
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除享受上述的优待外,还可以在本省范围内享受下列优待:免费进入景区景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和轻轨。而记者注意到,此前,我省,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的范围是七十周岁以上老人,此次将年龄范围放宽,将使50多万老年人受益。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