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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部门提醒:买房需提防水电开户费等“代收费”陷阱
  •       新华网成都1月5日电(杨迪、陈亭竹)四川省达州市工商局近期接到大量反映房地产企业消费者权益的投诉,经调查发现,部分房产开发商以办证代收费为由,巧立名目经营成本。工商部门提醒,水电开户费、房屋评估费、账户托管费等不应由消费者承担,购房时应多加提防。

          记者5日从达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当地“12315”平台近期接到了许多消费者反映购房时“陷阱”的投诉。达州市工商局结合“红盾春雷行动2016”,在辖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抽地产企业21家,涉及房地产项目25个,对存在侵权问题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对6户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情节轻微的企业依法约谈,责令退还消费者费用近150万元,涉及消费者7000余户。

          据达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存在四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是向消费者经营成本,如“房屋测绘费”“转移登记费”“房屋评估费”等费用,依法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二是向消费者其合同责任,如将其与银行按揭业务产生的“账户托管费”转向消费者;三是隐瞒商品房的重要信息,如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房屋性质、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等,更有甚者将商业性质的房屋以住宅性质对外宣传和销售;四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如虚构项目向消费者收取资料费、查询费、代办费等。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仔细阅读合同,谨防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设“陷阱”乱收费,对房屋性质、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要反复核对,侵权行为及时向工商等相关部门反映,自身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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