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情报对抗视角下的法国反恐失败?筵邬进平《管子》说:“善周者,明不能见也。法国情报机构在与恐怖分子的单向性攻势情报对抗中,既没有发挥人际关系网络情报这一特长,又不能从技术上突破恐怖分子的拒止手段,最终只能在反恐斗争中铩羽而归。法律限制:情报对抗形势不利在反恐情报对抗的形势方面,面对涉恐分子,法国法律没有赋予反恐部门先发制人式的打击权力,而在边境管控方面,开放边境政策又成为情报机构对涉恐分子实施监控的一大难题。恐怖分子:拒止无所不用其极从法国遭受的恐怖袭击可以看出,恐怖分子在应对情报机构的监视方面采取了多样化的拒止措施,手段也越来越专业,这大大削弱了法国情报机构对恐怖分子情报获取与监视的效果。
《管子》说:“善周者,明不能见也;善明者,周不能蔽也。”情报对抗不仅在传统的军事斗争中至关重要,在今天的反恐斗争中也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国情报机构在与恐怖分子的单向性攻势情报对抗中,既没有发挥人际关系网络情报这一特长,又不能从技术上突破恐怖分子的拒止手段,最终只能在反恐斗争中铩羽而归。
当地时间7月14日,法国正值国庆之际,却再次遭受恐怖袭击。这无疑是继2015年巴黎恐怖袭击案之后,法国反恐斗争中的又一次“滑铁卢”。在国庆这一敏感时期发生重大恐怖袭击,却未能做出任何预警,作为反恐前沿哨兵的情报机构难辞其咎。从历次案件相关调查报告来看,法国反恐情报对抗失败主要有情报能力不足、对抗形势不利以及恐怖分子的拒止三方面的原因。
情报机构:反恐监视能力不足
在反恐方面,法国情报机构曾一度非常高效。1996—2012年间,当国际恐怖主义风起云涌之时,法国却未被恐怖分子成功袭击。仅“9·11”事件之后,法国情报机构就已经挫败了数十起恐怖袭击。但自2012年后,法国接连遭受恐怖袭击。出现这种局面,从情报机构自身来讲,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法国国内情报机构刚刚经历了大规模改革,情报能力有所削弱。2008年,法国开始国内情报体制改革,撤销了普通情报局,将其从事反恐情报工作的人员全部并入领土监护局,合并为国内中央情报局(后提升为国内安全总局)。有“法兰西晴雨表”之称的普通情报局从此从法国情报界消失。普通情报局历来以公开的方式掌握社会动态,对可疑人物、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并建立各类情报档案。其情报力量分布在法国社会的各个角落,与当地社会各界有着紧密的联系,能够及时掌握各种社会动向。普通情报局构建的完善的人际关系网络是其核心能力。然而,这次改革并未能将普通情报局的人际关系网络监视能力纳入到新成立的国内中央情报局之中。从监视方面来讲,这次改革实际上造成了法国情报能力的下降。
同时,改革磨合期间,法国国内中央情报局中央局与地方局之间还存在互动不畅的问题。改革前,领土监护局的力量主要集中在巴黎地区,在各省的情报力量非常有限。改革后,普通情报局中从事反恐工作的人员,主要被并入或用于组建新的地方局。所以,新成立的国内中央情报局,就出现了地方局中原普通情报局的人员占大多数而中央局仍由前领土监护局主导的局面。这种中央与地方下属机构的互动脱节,在2012年的梅拉赫恐怖袭击案中就明显表现出来。2011年1月,国内中央情报局曾要求其图卢兹分局对梅拉赫进行一次深入调查。图卢兹方面的调查结论是“穆哈默德·梅拉赫有明显的伊斯兰极端分子特征”。但这一结果报告给中央局后,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与指示,因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2012年1月以后,梅拉赫不再是国内情报机构的优先目标,不再受到监视。由于国内中央情报局中央局的判断失误,以及地方局没能及时采取措施,最终导致了那次恐怖袭击的发生。
其次,法国情报机构监视能力建设跟不上反恐斗争的需要。法国情报机构的情报获取与监视手段发展缓慢,尤其是在网络反恐的情报获取与监视方面,更是长期无法实现合法化和现代化。法国议会情报代表处曾多次在其报告中提出,应该赋予情报机构更先进的情报获取手段,革新情报机构的监视手段。但由于法律的限制,法国情报的现代化建设仍是步履维艰,最终导致法国情报机构的技术监视能力难以应付日趋复杂的反恐斗争形势。
在通讯监视方面,法国情报机构受到严格的限制,其在国内实施监听活动的申请程序非常复杂。为了对涉恐分子进行监听,情报机构需要得到总理(或其代表)批准,再交由总理下属的部际监察小组具体实施。在互联网监视方面,法国一直到2015年《查理周刊》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才通过《情报法》,赋予情报机构这方面的权力。没有法律赋予相关的权力,法国情报机构在网络通讯方面就不可能获得电信运营商的配合,难以形成有效的网络通讯监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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